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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(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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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(取名)
自从福建返京, 怀着孕的楚谣没有一晚上睡的踏实。
起初哥哥四处游历, 父亲在福建监军, 她总放心不下。随着暗卫逐渐传回哥哥安然无恙的消息, 以及父亲凯旋回京, 她终于松了口气。
之后, 看着自己日渐鼓起来的肚子, 她又开始担心,害怕也生一对儿双生子出来。哪怕太医再三解释,她这胎是双生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, 也无法舒缓她的紧张情绪。
直到分娩那天,虚弱的楚谣确定自己只生出一个儿子之后,才疲惫的昏了过去。
跨过这道坎, 本以为万事大吉了, 却没想到“家无宁日”才算真正拉开序幕。
首当其冲,是给宝宝取名。
宝宝的乳名叫做阿元, 是楚谣给取的, 因为恰好是在上元节出生, 这个乳名无人反对。
但在取大名时, 关于孩子姓寇还是姓楚的问题上,自然而然发生了严重分歧。
寇凛是入赘进楚家的, 在大梁, 入赘的女婿需得改姓入妻家籍贯, 但没人敢逼着当朝锦衣卫指挥使改姓,这事儿从没人提过。
可孩子就不一样了, 生在楚家,楚修宁认为该是姓楚的。
寇凛当然不同意。
眼瞅着阿元将满一岁,也没能将“姓”给确定下来。
最后还是柳言白给提了个建议,不如用抓周来决定。
由楚修宁出一杆笔,寇凛拿一块儿金子,阿元最先抓什么,就姓什么。
“再过七日,阿元就一岁整了。”晚间,哄儿子睡下之后,楚谣坐在妆镜前绾发,准备去净房沐浴。从铜镜中看着正伏案查阅卷宗的寇凛,怕吵醒儿子,她压低声音,“夫君,你和爹准备拗到什么时候?”
真要靠抓周来决定?
还请见证人?
一个内阁权臣,一个亲军指挥使,楚谣真好奇他们为了赢过对方,也不嫌传出去丢人。
寇凛翻了一页卷宗,啧啧嘴:“那要看爹准备和我拗到什么时候。”
楚谣放下梳子,扭脸看着他,无奈的很:“其实你心里很清楚,阿元姓楚对他往后更好一些,你也并不在意阿元跟不跟你姓,你就是铁了心和爹作对。”
寇凛从卷宗里抬头:“早在福建我就想与他和解了,可他根本没有与我合解的意思,谢从琰都答应将管家权给我了,结果从福建回来之后,谢从琰竟然出尔反尔,还住了进来。你说说看,他如今都是堂堂中军大都督了,一直也不成家,总住在咱们府上这合适吗?而且你也瞧见了,他平日里与我说个话,总是阴阳怪气儿,这肯定是爹在私底下撺掇的。”
“你怎么就揪着管家权不放了?”楚谣提起来就头疼,“再说,是因为容安公主非吵着要嫁给小舅舅,圣上也想要指婚,小舅舅才说北元未灭不成家这话的。”
先不说谢从琰不喜欢容安,喜欢也不可能娶她,两人是堂兄妹。
寇凛“嘁”了一声:“他安的什么心思,我心里清楚的很。”
“行了,你心眼有多小,我心里也清楚的很。”楚谣嗔他一眼,扶着妆台站起身,“你看好阿元,我去净房了。”
寇凛已经处理完一百件悬而未决之案,根据他与丁大夫的约定,丁大夫本该上京来给她治腿了,但治腿免不了吃药,阿元尚未断奶,需要再过一阵子。
楚谣喊了声春桃,扶着腿往门口走,开门时又回头看两眼儿子的小床,才离开。
她因为奶水充足,用不着奶娘,打从儿子出生,就是她一天到晚的照顾,只让有经验的嬷嬷从旁指导,每天也就沐浴时才会离开儿子半个多时辰。
所以儿子虽然很乖,也特别认人,醒了发现她不在就会哭闹。
近来好像有感应似的,听侍女们说,只要她前脚走,后脚儿子就会醒来,且哭个不停,寇凛得哄好一阵子才能重新给哄睡了。
听到这个消息,楚谣更不着急着从净房回来了,虽心疼儿子,却也想让寇凛和儿子多相处相处,毕竟寇凛白天都在衙门,回到家中也是公务缠身。
估算着楚谣差不多脱衣服入水,寇凛扔下手里的卷宗,立刻走到窗边,有节奏的叩了叩后窗。
“大人。”段小江出现在窗外,满脸的纠结,“今天还要继续啊,这不好吧?”
“少废话,快给本官。”寇凛朝窗外伸出手。
段小江只能从袖筒中掏出一个细口长瓶子,颤巍巍递给他:“您可小心着点,万一让夫人发现了,神仙都救不了您。”
“啪!”寇凛关上窗子。
拿着青瓷瓶,他走到案台前拿了一杆笔,将笔往瓶子里一插,等浸泡够了,才将笔取出来。
他拿着笔来到儿子的小床前,背着手先看一会儿儿子的睡脸,胖嘟嘟的,憨态可掬,看的他心底松软,不自觉提了提唇角。
“阿元?”寇凛弯腰推了推他。
刚刚入睡,睡的并不熟,阿元被他推醒之后,小手胡乱抹着眼睛,好半天才完全睁开,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,与寇凛对视着,口中咿咿呀呀,连一个囫囵音节都没有。
从开口说话这事儿上看,楚谣觉得阿元与早慧基本无缘了,但寇凛不这么觉得,因为他自己就是快两岁了才学会说话,长大后一样聪明能干。
寇凛正盯着儿子打量,却听咿咿呀呀声中,忽然蹦出“爹爹”两个字。
他微微一愣,眼圈便是一酸。
为人父的喜悦,除了儿子出世那日,此一刻怕是最浓郁的了。
但依然阻挡不了他提起笔来……
*
上元节,又赶上阿元的周岁生辰,楚府里热闹之极。
宴客过罢,开始行抓周礼。
没有其他外人,只有礼部一位名叫周黎安的主事官,是来做见证人的。
花厅里几人落了座,当中的空地上铺着好几层厚厚的毛绒毯子,按照约定好的,楚修宁扔了一杆毛笔上去,寇凛则在毛笔旁放了一锭明晃晃的金子。
他瞥一眼那位礼部官员:“爹,关于阿元姓什么的问题,该喊户部的人来见证才对吧?”
楚修宁坐在上首喝茶,淡淡道:“这是礼数问题。”抬眼瞥他,“怎么,你觉得我会和周大人串通使坏?”
周主事擦擦汗,他也想不到自己竟被楚阁老选来见证抓周礼。
“那倒不是。”寇凛笑了笑,“我只是随口一说,谁当见证都无所谓,阿元先抓什么就是什么,谁也不能在我面前抵赖。”
但他心里不是这样想的,儿子会抓金子是一定的,但楚修宁这张嘴太厉害,总能轻易颠倒是非黑白。
“抵赖?我更怕你抵赖。”楚修宁好笑道,“毕竟空口无凭的,谁知道你会不会耍什么阴招。”
“没错,空口无凭的,咱俩谁也信不过谁,不如立个字据?”寇凛眯眼提议。
“为何你看上去如此信心百倍?”楚修宁再次瞥他。
“我的儿子,我当然有信心。”寇凛挑挑眉。
楚修宁目露狐疑,垂了垂眼睫:“行,拿纸笔。”
侍女应道:“是。”
等侍女将执笔送来,楚修宁侧身伏案,简单写了两行字。
侍女将字据送去寇凛面前,寇凛在心里仔细默念:“今以抓周为赌。子若择金,则依制以寇为姓。选笔,则楚。立证。”
寇凛认认真真看了好几遍,没毛病,于是在下方签上自己的名字。
侍女重新拿给楚修宁,等他也签好名字后,送去给坐在寇凛对面的吏部周主事手中。
周主事也赶紧签下大名,作为见证人,这份字据由他收着。
不一会儿,楚谣从后厅慢慢走了来,阿元被一个嬷嬷抱在怀中:“父亲,夫君。”
又朝周黎安行礼,“周大人。”
有客人在,她本不该露面的,但这抓周礼她不能错过。
“阿元,来给外公抱抱。”楚修宁见到自己的小外孙,眉眼便温柔似水。
抱了好一会儿,才交给嬷嬷:“放去毯子上吧。”
嬷嬷便将阿元放在厚毯子上,楚谣则走去寇凛身边坐下,心情竟有几分忐忑。
外公娘亲爹爹都在,屋里的仆人也都是熟脸,阿元毫无畏惧,开始在毯子上爬。
当他爬到笔和金子前面时,众人都提了口气。
寇凛也绷紧身子,面露紧张。
但实际上他的心情极为放松,甚至还有些想笑。
儿子绝对不会碰那杆毛笔的。
一岁大的奶娃娃,没有太多意识,但像动物一样,拥有本能反应。
于是他早早就行动起来,找厨子调配了一种浓汤汁,多用苦胆苦瓜之类食材,对孩子没有任何不好的影响,甚至还有利处,唯一的毛病就是特别的苦。
每当楚谣去沐浴,他便将清洗干净的毛笔扔进每日现熬的汤汁里泡一泡,然后将毛笔拿给儿子玩。
儿子这年纪,拿着什么都往嘴里塞,苦的他哇哇直哭。
连续大半个月,现在儿子看见毛笔就皱眉头,知道不好吃,不想要。
果不其然,阿元无视那杆笔,直接摸上了那锭金子。
寇凛瞅一眼楚修宁,见他脸色瞬黑,心里乐开了花,实在是为自己的机智倾倒,摊手佯装道:“没办法,谁生的儿子像谁。”
楚谣见到这一幕,心中也是有些无奈的,完了,这家里又出了个财迷。
想起怀孕时被寇凛要求贴身带着的金票,难道胎教真的有用?
寇凛洋洋得意的看向周主事:“你这见证人都看仔细了吧?”
周主事又擦擦汗,起身拱手:“回大人,下官看仔细了,令公子抓的是金子……”
寇凛满意颔首。
却又听周主事道:“令公子姓楚。”
寇凛一诧:“你瞎说什么?”
“下官没有瞎说啊,这字据不是写着么?”周主事连忙将字据拿出来。
寇凛起身过去拿过字据,展平一看,有些懵。
楚谣不解,凑过去看,也一愣:“不是抓金姓寇,抓笔姓楚么?你们怎么改了?”
寇凛额角青筋一跳,瞪着楚修宁:“爹,您过分了吧,跟我玩儿这种阴招?”
刚才这几行字没有标点符号,只是字与字之间留出了空隙,寇凛依照空隙来停顿,就是——“今以抓周为赌。子若择金,则依制以寇为姓。选笔,则楚。立证。”
但在寇凛签名之后,拿去给楚修宁签时,他加了几个标点,就成了——“今以抓周为赌。子若择金,则依制。以寇为姓,选笔。则楚立证。”
所谓“依制”,依的大梁礼制,入赘女婿生的儿子就该跟着外公姓。
但没加标点之前,寇凛读出来“子若择金,则依制以寇为姓”时,完全就将“依制”两个字给忽略了。
这妥妥就是再玩文字游戏!
这妥妥就是欺负他读书不多,文化不够啊!
楚修宁提着茶盖拨着浮沫,莞尔不语。
寇凛恼火道:“玩文字游戏,这也不能算数,则楚立证,这四个字根本不通。”
楚修宁指了指周主事:“周大人,你名周黎安,表字为何?”
周黎安拱手:“下官表字‘则楚’。”
楚修宁笑道:“则楚立证,没问题啊。”
寇凛气的白了脸,这老狐狸!
“行了,是你耍诈在先,就别来抱怨我了。”楚修宁放下茶盅,弯腰将自己的小外孙抱起来,动作轻柔小心,“好阿元,今后你便叫楚辞,多念些书,少走些歪门邪道,毕竟再聪明的脑子,再阴险的计谋,肚子里没有墨水,也是白搭。”
尽管没人解释,楚谣也明白了其中原委,掩唇忍俊不禁。
不过笑着笑着,她的笑容慢慢收敛。
她爹会提前这么干,说明她爹确定阿元不会拿笔。
为何确定?
一定是寇凛从中做了什么手脚。
她看向寇凛。
屋里炭火烧的正浓,寇凛却被楚谣的眼神冻的止不住哆嗦,心虚,哪里还敢再争辩什么,暗戳戳飘向楚修宁的目光愈发忿忿不平。
没事,老狐狸,咱们来日方长。
(全书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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